LUMIEC株式會社 接送・高級轎車(Hire)服務 使用條款
制定日:2026年7月1日
本使用條款(以下簡稱「本條款」)旨在規範由LUMIEC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本公司」)所營運之企業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以及本公司所提供之接送・高級轎車(chauffeur)相關各項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之使用條件。凡瀏覽本網站、提出諮詢、預約申請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服務之顧客(以下簡稱「使用者」),均應於同意本條款之後使用本服務。
第1條(適用範圍)
本條款適用於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關於本服務使用之一切關係。
本公司於本網站上另行訂定之個別規定、注意事項、指引及其他規範(以下簡稱「個別規定」),構成本條款之一部分。若本條款之規定與個別規定之規定有所不同時,應優先適用個別規定之規定。
關於本服務,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之運送契約或其他個別契約中若有與本條款不同之約定時,應優先適用該個別契約之約定。
第2條(定義)
本條款中所使用之用語,其定義如下列各款所示。
・「本服務」係指本公司所提供之接送・高級轎車(chauffeur)及其他旅客汽車運送相關之服務。
・「本網站」係指本公司所營運之企業網站,以及附隨於此之預約申請表單、諮詢表單、會員登入功能等一切內容。
・「預約申請」係指使用者透過本網站之表單,向本公司提出使用接送等服務之申請。
・「運送契約」係指本公司就預約申請確認空檔狀況並進行確認聯絡後,即告成立之關於本服務提供之契約。
第3條(預約申請與契約之成立)
使用者可於本網站之預約申請表單中,填入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乘車日期時間、人數、出發地、目的地及本公司指定之其他事項後送出,藉此向本公司申請使用本服務。
於本網站上送出預約申請之時點,運送契約尚未成立。預約申請僅屬使用之申請,須待本公司職員確認空檔狀況、車輛調度可否、費用等事項後,另行向使用者進行確認聯絡之時點,運送契約始告成立。
本公司不於本網站上進行即時線上結帳。關於費用之確定及付款方式,將於本公司之確認聯絡或報價中另行說明。
視預約申請之內容而定,本公司有時會請使用者透過諮詢(另行洽談)方式處理。本公司有可能因車輛空檔狀況或其他情事,而無法承接預約申請。
第4條(費用及付款)
本服務之費用,係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之固定費用套餐或其他費用計算,本網站上所顯示者一律為含消費稅之金額。本公司不收取深夜加成及旺季加成。
費用包含每日10小時之使用。逾此時數者,就超過部分,每1小時收取相當於當日含稅費用10%之金額。
關於在關西國際機場入境大廳1樓標示牌處接機等需另行收費之服務,請事先諮詢確認。
付款方式為現金、信用卡或線上結帳。可使用之付款方式,將於本公司之確認聯絡或報價中說明。
本公司將依使用者之要求,開立收據或合格請求書(Invoice,統一發票)。
第5條(取消及變更)
使用者於運送契約成立後欲取消契約,或希望變更內容時,應迅速與本公司(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絡。預約之變更及取消,可經事先與本公司洽談後辦理。
關於因使用者自身因素而取消運送契約者,將收取下列各款之取消費用。
・於使用日前一日取消者:所定費用之50%
・於使用日當日取消者:所定費用之100%
關於因使用者自身因素而變更乘車日期時間、人數、路線及其他內容者,有可能因車輛空檔狀況等而無法處理,且視變更內容而定,費用亦可能有所變動。
因航班延誤等致乘車時刻延後到來時,本公司將透過司機待機或使用時間之變更等方式,於可能範圍內予以因應。此情形下是否需要追加費用,請另行洽談。
第6條(運行之延誤・中止・不可抗力)
本公司有可能因道路交通狀況、天候、災害、事故及其他情事,致本服務之運行發生延誤,或變更路線。
因天災地變、惡劣天候、道路封閉・管制、事故、爭議行為、法令之制定・修廢、行政機關之指導・命令及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不可抗力,致無法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時,本公司就該不履行不負責任。
於前項情形,本公司應與使用者協商,並致力於變更乘車日期時間或其他合理之替代因應。
第7條(乘車時之注意事項及禁止事項)
使用者於使用本服務時,不得為下列各款所定之行為。
・違反法令之行為,或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之行為
・攜入危險物品、發火物品、槍械及其他依法令禁止攜入車內、或於安全上不適當之物品之行為
・對司機或其他第三人施以暴力、脅迫、辱罵及其他滋擾之行為
・污損、損傷或滅失車輛、設備或備品之行為
・飲酒、吸菸及其他本公司要求於車內禁止之行為(本公司另行許可者除外)
・超過核定人數乘車及其他妨礙安全運行之行為
・其他經本公司就本服務營運上合理判斷為不適當之行為
使用者違反前項規定,或經本公司合理判斷有可能對安全運行造成妨礙時,本公司有可能中止提供本服務,或拒絕乘車。於此情形下,本公司仍有可能收取業已發生之費用。
因使用者之故意或過失致本公司或第三人受有損害時,使用者應負賠償該損害之責任。
第8條(手提行李)
使用者可於車輛裝載能力及安全上限制之範圍內攜入手提行李。手提行李較多或為大型時,為調度車輛之故,請於預約申請或諮詢時事先洽談。
本公司拒絕攜入違反法令之物品、危險物品及其他不適於運送之物品。
關於因使用者手提行李之內容、性質或包裝不完備所生之損害,除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者外,本公司不負責任。
第9條(免責)
本公司即使因塞車、道路交通狀況、天候、災害及其他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致乘車時刻或到達時刻發生延誤,就該延誤亦不負責任。
關於因第三人之行為致使用者所生之損害,除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所致者外,本公司不負責任。
本公司雖就本網站所刊載資訊之正確性、完整性及即時性盡合理之注意,惟並不對此等予以保證。
本條及本條款中本公司之免責規定,於因本公司之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之情形,以及依消費者契約法或其他法令不容許免責之情形,均不適用。於此情形下,本公司之賠償責任,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以該運送契約所涉費用之金額為上限。
第10條(智慧財產權)
關於本網站所刊載之文章、照片、圖像、影片、標誌、設計及其他一切內容(以下簡稱「本內容」)之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均歸屬於本公司或正當之權利人。
使用者不得逾越私人使用之範圍或法令所許可之範圍,於未經本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之情形下,以複製、轉載、改作、散布、公開傳輸或其他方法利用本內容。
第11條(連結及外部服務)
本網站有可能包含通往第三人所營運之網站或服務(包含社群網站、通訊服務等)之連結。
本公司於提供本服務時,就郵件寄送、主機代管、存取分析等,利用外部業者之服務。
關於本公司以外之第三人所營運之外部網站及外部服務之內容,以及因利用此等服務致使用者所生之損害,本公司不負責任。利用外部網站及外部服務時,適用各提供者所訂定之使用條件及隱私權政策。
第12條(個人資料之處理)
本公司就提供本服務之際所取得之使用者個人資料,將依本公司另行訂定之隱私權政策,予以妥善處理。
本公司於預約申請及諮詢中,取得姓名、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乘車日期時間、人數、出發地、目的地、需求等,並將此等資料用於預約處理、派車、聯絡、報價、請款、諮詢處理及服務品質之提升。使用會員登入功能時,有可能取得登入ID及其他資訊。
除依法令規定之情形等以外,本公司不於未事先取得本人同意之情形下,將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人。惟於運送調度所需之範圍內,本公司有可能將個人資料提供予合作司機或其他委託對象。
本網站為進行存取分析而使用Cookie。該分析標籤僅於取得使用者同意後始行載入。使用者可透過瀏覽器之設定停用Cookie。詳情請參閱隱私權政策。
第13條(本條款之變更)
本公司於法令所定情形及其他認為必要之情形時,得變更本條款。
變更本條款時,本公司將透過於本網站刊載或其他適當方法,周知變更後本條款之內容及生效時期。
變更後之本條款,自本公司所定之生效時期起適用,若使用者於該時期以後使用本服務,視為使用者已同意變更後之本條款。
第14條(準據法及合意管轄)
關於本條款及本服務之使用,其準據法為日本法。
關於本條款或本服務,本公司與使用者之間所生之糾紛,以大阪地方法院為第一審之專屬合意管轄法院。
本條款以日文版為正本。中文(繁體字)版及英文版係供參考之翻譯,若與日文版之間有所出入時,優先適用日文版。
第15條(諮詢窗口)
關於本條款或本服務之諮詢,請與下列窗口聯絡。
・業者:LUMIEC株式會社(代表取締役 崔偉)
・總公司所在地: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安土町1丁目4-5-608
・電話:090-9623-7128(受理時間 9:00〜20:00)
・電子郵件:lumiecr@gmail.com
・營業時間:9:00〜20:00(全年無休)
